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用不用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小微企业当中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不需填报明细表。自2015年7月1日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中增加《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1、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中增加《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必须填报。
2、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和第13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均无数据时,不需填报明细表。
纳税申报表由9个附表、中英文双语组成,其中最主要的部分是第一个附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其他为“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月份申报表”、“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月份(或分次)申报表”、“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以及“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