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包产到户是从那一年开始实行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982年1月1日。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指出农村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
1983年中央下发文件,指出联产承包制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
1991年11月25日―29日举行的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
改革历程
土地改革
把封建土地所有制改为农民土地所有制。农民既获得了土地所有权,也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这次改革大大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但是改革是以国家行政手段而非市场手段推行的,造成了贫富差距拉大,不符合我国当时的国情。
土地集体化
1955年的土地集体化,变土地的农民个人私有为集体所有,实行统一经营,按劳分配,取消土地报酬。农民既失去了土地所有权,也失去了经营权。这种所有制的经营方式,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挫伤,生产力也遭到破坏。
人民公社运动
1958年至1960年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将土地的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体所有制变更为人民公社所有制,并由1962年9月27日党的八届十中全会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将这种土地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下来。农民完全丧失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在实行这种土地制度期间,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高度集中,土地不能出租、买卖,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联产承包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