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核销?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可以带上合同、完税证明、外经证明、去税务局直接核销。税清算以后才可以核销的。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地税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经营地的国税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
《刑法修正案(七)》第3条对刑法第201条作出修正,原条文的规定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贺宽芦,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进行的修改,增加了虚开发票罪。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刑法206条)禅带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刑法207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刑法208条)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刑法209条第1款)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刑法209条第2款巧渗)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209条第3款)
非法出售发票罪(刑法209条第4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第209条 第4款 非法出售发票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涉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