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如何办理申请居住证积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用人单位申请居住证积分的方法大同小异,以下以上海为示例说明申请办法:
参考《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申请。
申请人须具有的条件: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可以申请积分。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满足标准分值的人员可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
所需材料:
单位注册审核所需书面材料: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磁卡原件;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流程:申请积分的用人单位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进行单位网上注册,根据表格内容真实填写单位信息,注册完成后,单位人事专员凭相关材料至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进行单位注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