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防教育的方针,原则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我国国防教育的方针为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其原则为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第四条 国防教育贯彻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的方针,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针对不同对象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分类组织实施。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第十三条 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国防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加强对学校国防教育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并对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定期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 小学和初级中学应当将国防教育的内容纳入有关课程,将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有条件的小学和初级中学可以组织学生开展以国防教育为主题的少年军校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少年军校活动的指导与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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