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的经验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确定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
一是排他性原则,即“凡承认本党纲领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党员的人,经党员一人介绍,不分性别、国籍,均可接收为党员,成为我们的同志。
二是组织确认原则,即“候补党员必须接受其所在地的委员会的考察,考察期限至少为两个月。考察期满后,经多数党员同意,始得被接收入党。如该地区设有执行委员会,应经执行委员会批准。”
2、加强基层组织活动和财务监督。
一是机构设定原则,即“凡有党员五人以上的地方,应成立委员会”;“凡是党员不超过十人的地方委员会,应设书记一人;超过十人的应设财务委员、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各一人;超过三十人的,应从委员会的委员中选出一个执行委员会。
二是组织活动原则,即“委员会的成员经当地委员会书记介绍,可转到另一个地方的委员会”;“工人、农民、士兵和学生的地方组织中党员人数多时,可派他们到其他地区去工作,但是一定要受地方执行委员会的严格的监督”。
扩展资料:
党的作风是指在党的活动中表现出来的态度和行为,是党的性质、宗旨和世界观在党的活动中的表现。党的作风建设就是要端正党员领导干部和党的各级组织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树立与党的性质、宗旨相适应的良好风尚。
在领导中国革命的时候,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革命的实际相结合,形成了毛泽东的党风建设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强调,党风建设关系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这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重要性,不断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制度化,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纪律建设纪略